根據紐約時報報導,NBA現存繼承自ABA的馬刺、籃網、溜馬、金塊等四支球隊,與前ABA聖路易精神隊的老闆Ozzie Silna、Daniel Silna兩兄弟達成協議,修改兩兄弟與四支球隊之間針對電視轉播權利金的分紅合約。這個每年從四隊的轉播權利金中「抽成」七分之一的「片面最惠國條約」,即將劃下句點。
在1976年ABA與NBA最終合併時,根據最終ABA、NBA與NBA球員工會之間的協商結果,僅能接納4支ABA球隊加入NBA。當時ABA最後一季,除了加入NBA的四隊外,還有維吉尼亞紳士、肯塔基殖民者與聖路易精神隊三支球隊。當時ABA的經營已經有如風中殘燭,因此迫切希望能夠儘快與NBA達成合併,因此減隊合併已是唯一的前途。
但唯獨精神隊的老闆Silna兄弟不樂意被犧牲,他們當初就是為了能併入NBA,因此選了當時沒有球隊的聖路易落腳,看準的就是未來的商業價值。手握Moses Malone合約的Silna自然不甘願被排除在外,因此委託律師向馬刺等四隊進行求償。
之前兩聯盟的合併案因為球員工會控告NBA並申請禁制令已經延遲一次,在三方已經談妥,且財務狀況已透支的背景下,四對不願夜長夢多,決定主動與Silna兄弟談判和解條件。最後的雙方約定:在解散後的特別選秀中,若是挑中了精神隊的球員,就必須支付220萬美元的補償金給予Silna兄弟。而其後的每一年內,他們則得以要求轉播權利金的七分之一作為補償。
但要命的是,這份求償合約並沒有規定截止日期,因此只要四隊還存在於NBA的每一天,他們每年的轉播權利金收入,就必須播出一部分給Silna兄弟,比起其他球隊而言,這個合約侵蝕了他們的利潤,也造成了各隊競爭上的不平等。而反過來說,根據紐時記者Richard Sandomir的報導,兩兄弟自1976年起至今,已經靠著這份補償合約進帳3億美金。
近期馬刺等四隊終於與Silna兄弟達成共識,雙方同意修改這份合約,四隊將支付到總額最高5億為止,額滿後這份合約就作廢。雖然沒有能成功如願入主NBA成為老闆,但不可否認他們對電視轉播權利金的遠見,領先當時大多數的球隊經營者,成為了NBA全球商業化的非典型受益者。
<圖片來源>
運動畫刊 Sports Illustr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