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育成vs孫興慜超級比一比!台韓運動選手兵役替代制度大車拼

台北時間昨(3)日下午,負責包括世界棒球經典賽在內一級賽事組訓的中華職業棒球大聯盟會長蔡其昌,在臉書發出聲明,表示經過面對面協調後,原先表達「婉拒」意願的我國大聯盟好手張育成,將「樂於」代表國家隊出征本屆世界棒球經典賽,也使得此次「逃兵」事件的公關危機,暫時劃下一個休止符。但此事也側面證實,目前運動員取得補充兵制度的門檻亟需檢討。

由於張育成是透過《國家體育競技代表隊服補充兵役辦法》(下稱《辦法》)第三條之規定,透過加入亞錦賽國家隊代表隊而取得補充役資格。但作為交換條件,在取得補充役資格後,張育成必需要列管五年,因此若他被入選為國家隊的一員,就有接受徵召的義務。知名YouTuber台南Josh在自己的節目中,表示這些符合補充兵身份的運動員,實際上「就是體育署的兵」,應當沒有立場拒絕國家隊選訓委員的徵召。

事實上,之前在役期縮短為四個月時,很少有人認真探究這個制度施行下來的效果如何,是否有成功讓國家隊保留選手的控制權,為選拔球員提供便利,直到去年年底宣布2005年以後出生的役男,將恢復為12個月的常備役,才再度挑起球迷們的敏感神經。尤其對比在這兩屆FIFA國際足總世界盃中大放異彩的韓國足球明星,現效力於英超托特納姆熱刺隊的前鋒孫興慜在28歲大限前的雅加達亞運賽場上,在加時賽率領南韓U23力退日本U23梯隊喜極而泣的身影,更讓張育成曖昧的態度成為風口浪尖。

比較台韓的制度,可以發現兩國的制度有根本的差異。台灣目前的兵役制度,按照我國兵役法之規定,是以「起役編列召集」而為之。兵役法第三條明文規定,我國成年男子將於滿十八歲之翌年一月一日起「起役」,代表正式取得「役男」身份,到年滿三十六歲當年的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獲得「除役」。但接受召集入伍接受軍事訓練的安排,則依照第35條之規定,依照學籍的有無決定是否緩徵,否則是直接由地方政府兵役行政主管機關安排入伍。但如前所述,若符合《辦法》第三條經選拔得以在奧運、亞運等賽事出賽,得以國家隊選手資格申請補充兵資格。

但在韓國, 依照大韓民國兵役法的規定,是要求20到到30歲男性公民,經體檢合格者必須服兵役,最晚則需要在28歲以前完成因盡義務,因此是義務人必須限期向兵役主管機關登記入伍。但要是可以在奧運取得前三名、亞運或亞洲杯取得金牌以上的運動選手,則可以以優秀體育選手的身份,在接受為期4週的新兵訓練後免除軍事訓練,僅需完成544小時的公共服務就可等同於完成兵役義務。

由於早年旅歐,2012年奧運時孫興慜在漢堡拼搏站穩一線隊,沒能跟上奧運銅牌的機會,而2014轉會勒沃庫森,又適逢俱樂部不願意放人參加亞運。直到2015年轉會熱刺後,孫興慜才獲得熱刺隊的首肯返國積極參與國家隊一級賽事。熱刺投入3000萬歐元的轉會費,自然也希望在能夠盼到28歲大關之前孫興慜能夠解決兵役問題,無奈2015年亞洲杯決賽延長賽輸給澳洲,2018年世界杯小組賽打包返國,最後的機會就是同年舉辦的亞運足球賽,而孫興慜在雅加達亞運終於把握機會,沒有再一次倒在加時賽中,成功幫助隊友李昇佑取得關鍵破門,力壓日本隊奪下金牌,這才避免「轉會」尚武的窘境。

從孫興慜的例子來看,韓國的優秀體育選手轉服是以比賽成績作為唯一的評選標準,但回過頭來看台灣的狀況,《辦法》竟同時標示列管期間內「未依體育署通知之期限、地點完成報到、參加集訓或比賽」與「參加集訓之成績,未達考核標準,經體育署核定退訓」作為補充兵資格消滅之標準,更同時出現了類似韓國「獲得奧運前三名或亞運金牌得解除列管」的奇妙雙軌條文,顯示對於規劃如何使用這些「體育役」,體育署實則沒有任何的規劃,加上各項目的培訓與選拔計畫通常由協會主導,才給了可能上下其手的空間,更可能出現五年列管期間內「無賽無訓」的怪現狀。

今日張育成事件在蔡其昌會長的斡旋下,可算是暫時落幕,台灣隊也因此獲得了大聯盟野手的火力奧援。但此事凸顯的,並非只是單一項目的補充兵資格問題,而是體育主管機關對於依照《辦法》取得補充兵資格的選手欠缺規劃的問題,無論是指派制還是榮譽標準,都應該要有明文規定,也讓選手的生涯規劃,有明確的遊戲規則得以依循,避免原先是玉成選手生涯規劃的美意,最後反而兩面不討好。

<圖片來源>
蔡其昌 Facebook 、 張育成 IG 、 孫興慜 IG